学院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进行,按照“学校负责、招办监督”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。
通信工程、电子商务、俄语3个专业以高考成绩为依据,在填报我院志愿并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中,按照分数高低依次录取。
艺术类专业在提前批艺术类本科A段录取,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河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,录取方式是:
(1)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占60%、文化成绩占40%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计算公式为:综合成绩=专业成绩÷专业满分(400)×100×60%+文化成绩÷文化满分(750)×100×40% 。
(2)环境设计、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,在省招办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,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