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、《征兵工作条例》、《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》及其他有关规定,现将2016年我校适龄男性学生兵役登记及应征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对象范围。参加应征报名的对象范围包括:凡具有我校学籍,年满18至22周岁(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)的男性本科在校生,以及年龄不超过24周岁(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的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。具备上述条件、有参军意向、年满18至22周岁的女性在校生也可参加应征报名。
二、程序方法。
从即日起开始,我校所有适龄男性大学生,均须登录“全国征兵网”(网址:http://www.gfbzb.gov.cn)填写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信息(包括个人姓名、公民身份证号码、家庭住址、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),根据网上提示打印《男性公民兵役登记/应征报名表》(以下简称《登记/报名表》);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,还须打印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《预征对象登记表》)、《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
三、法律责任。
实行兵役登记既是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,也是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职责。逾期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大学生,须向学校武装部申请补登并说明原因。各学院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大学生及时登陆“全国征兵网”参加兵役登记、按时到指定地点审核确认登记情况。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和现场审核确认的适龄男性大学生,均不能被推荐、确定为预征对象,不能征集入伍,有关部门和单位也不能受理其就业、就学、出境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申请。适龄男性大学生如拒绝、逃避兵役登记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大学生参加兵役登记,经教育不改者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四、注意事项。
在全国征兵网填写应征地时请注意,我校的应征地是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区河南大学,请不要误写为金明区。
五、咨询电话:22199696
六、联系人:席老师、文老师
校人民武装部
2016年5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