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河南日报》河南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王振存:将生命教育融入教育全过程
作者: 发布日期:2024年03月26日 18:45
孩子身心健康成长,是千万家庭的共同愿望,而连日来发生的涉未成年人事件为我们鸣响警钟。如何直面学生欺凌、如何守护孩子健康成长?记者就此采访了心理咨询师、未检检察官和教育专家。
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、河南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志愿者王白鸽:幸福感是驱散戾气的良药
我曾接待过一位30多岁的来访者,他被社交障碍所困扰。我问他:“小时候是不是被人欺负过?”听到这句话,他瞬间流下了眼泪。可见,学生欺凌带来的伤害是隐性而长久的。
从事青少年心理工作这些年,我发现学生欺凌呈现出一些特点,如低龄化趋势、言语欺凌越来越常见,女生也开始成为“主角”,流动、留守儿童密集地区呈高发态势。每个欺凌者都有不同的故事,但他们共同的特征是:爱的缺席。
孩子成长是身体的发育,也是个体的社会化。他们要在学习和与父母、老师、同伴的相处中逐步形成自我认知和“三观”。这个阶段,有的家长无法消化工作、生活压力,将情绪转移到孩子身上;有的常态化用打骂代替引导,孩子无形中也用暴力发泄压力、解决问题;有的家长缺少陪伴鼓励,导致孩子自卑、敏感、怯懦、孤僻,被欺负时容易陷入习得性无助。
幸福感是驱散戾气的良药,试问一个没有幸福感的孩子怎么能传递出幸福呢。成长路上,情绪稳定的父母、良好顺畅的沟通、同心共情的陪伴,非常必要。
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“业务能手”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赵雅鑫:为学生绷紧守法这根弦
学生欺凌案件,是让我们最为揪心的案件类型之一。它涉及欺凌者、被欺凌者双方和背后的家庭,从没有获胜的一方。
学生欺凌在法律上如何认定?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明确规定。细读法条不难发现,它强调的是对未成年人主体身份的尊重及全方位保护,既包括身体,也包括心理、名誉、权利、财产等。暴力不仅可以通过拳头,还可能通过言语施加。
学生欺凌,应承担相应后果。刑法修正案(十一)已经将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十二周岁。即便某些欺凌行为尚未构成犯罪,公安机关也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,对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和罚款。一旦未成年人实施了严重不良行为,就要接受公安机关矫治教育措施,管教无效,经过相关程序,还会被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,直至矫治有效。
为学生绷紧守法这根弦,势在必行。近年来,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,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,在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救助同时,对实施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有针对地开展分级处遇;做实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,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,推动法治校园、平安校园建设;以“我管”促“都管”,立足法律监督,联合职能单位共建防欺凌联动机制,以检察司法保护促进“六大保护”整体落实;持续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,加强普法教育,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。希望通过司法机关与学校、家庭的携手配合,为孩子撑起一片晴空。
河南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王振存:将生命教育融入教育全过程
学生欺凌事件频发,有着深刻复杂的社会原因。
现在的未成年人成长在信息时代,身心发展尚未成熟,面对繁重的学习压力,一旦缺失父母的爱与关怀,就极易陷入虚拟世界。而有些网络游戏游走于监管之外,充斥着暴力、色情,经常被这些不良元素刺激的孩子,失去了对不法行为的敏感度和对受害者的同情心、同理心、共情力。他们将虚拟世界迁移到现实,延续了网络世界中的暴力行为,变得麻木而冷漠。这种情况,在乡村留守儿童、城市随迁儿童等群体中更明显。
教育是关注、关怀每一个生命成长的事业。未成年人正处在“三观”形成的关键期,迫切需要正确的教育和引导。有的家庭、学校过分强调知识学习重要性,而忽略了教育价值、意义、境界的提升与拓展。生命教育应当成为贯穿中小学全学段的必修课。一方面以校本课程等形式,引导学生认识生命、尊重生命、珍惜生命;另一方面将生命教育融入学科教学、融入日常学习、生活,培养孩子的良好道德品质、耐挫能力、沟通能力,让每个孩子成为最好的自己,并努力为社会、国家乃至人类发展作贡献。
心理咨询师提醒,你可以这样做:
如何发现孩子遭受欺凌,如何降低伤害?听听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、河南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志愿者王白鸽的建议。
孩子有这些表现,家长要留心:
1、身体有伤痕。2、个人物品丢失或损坏。3、逃学厌学。4、如厕习惯改变。5、情绪异常。6、睡眠出现问题。7、索要/偷窃财物。8、自伤/自杀。9、拒绝谈论,拒绝眼神交流。10、携带工具去学校。11、身体出现异常,如莫名哆嗦、常捂肚子、无缘由高烧、喜欢尖叫等。
12、画特别的画,如画中自己很弱小;或者画蛇、火,使用很多红色;退缩、封闭等。
遇到欺凌,你可以这样做:
1、保持镇定,懂得求救。尽可能拖延时间,争取有机会求救,引起周围人注意。
2、主动避险。远离无人监管的地带,在校内外尽量结伴而行,避免单独一人行走。
3、保证人身安全。一定要以自身安全为先,冷静判断危险性,尽可能拖延或先满足其要求,事后再向老师或家长报告。注意不要去激怒对方;不要向一群欺凌者挑战。
4、被欺凌及时报告。不要害怕或觉得告诉老师或家长是懦弱的表现,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。
5、多结交朋友。在学校多参加集体活动,开发兴趣的同时收获友谊,还能保护自己。
6、锻炼身体与提高心理承受力。
7、看到欺凌及时报告。看到了欺凌事件,想办法去帮助受欺凌者,或者报告给老师。
8、拨打“12355” 热线,寻求心理援助。
孩子遭遇欺凌,作为家长的你,需要这样做:
1、控制情绪,保持理性,立即查证、判断事情的具体情况,不要采取极端措施,以免使孩子陷入自责和无助。
2、稳定孩子情绪,理解和共情孩子,无条件陪伴、倾听孩子,给予孩子足够的安全感。
3、与孩子交流、讨论,鼓励孩子谈论,让孩子相信我,随时能得到我们的帮助。
4、第一时间和学校沟通,找班主任协调处理。若处理不当可找学校管理部门或校长进行处理。若仍没有结果,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。
5、避免让孩子玩网络暴力游戏或看暴力影视剧。
6、给孩子做好表率,不把负面情绪带给孩子。
7、培养孩子的社交能力并且建立自信心。
8、注意孩子的行为和心理,可导求专业人士从心理层面给予帮助。
9、保留证据,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孩子。
孩子是施暴者,作为家长的你,需要这样做:
1、清楚地告诉孩子我们不容许这样的行为,不可以用武力解决和同学之间的冲突。如果再犯这种错误,将受到严厉的惩罚。
2、给孩子安排一个有效而非暴力的惩罚。
3、重视对孩子的底线教育和人格教育,多花时间陪伴孩子并为他们制定规范。
4、与学校合作矫正孩子的攻击行为,经常与学校老师保持联系。
5、避免让孩子玩网络暴力游戏或看暴力影视剧。
6、家长要以身作则,维持和谐融洽的家庭关系,要向孩子示范如何控制情绪,不能使用暴力解决问题。
7、对孩子我们要做到:鼓励,不强迫:尊重,不打断;不吝啬表达对孩子的爱。让孩子在尊重、平等与爱中,得到自信与滋养。
学校应该这样做:
1、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。向学生普及基本的法律法规,尊重生命,热爱生命。
2、关注校园欺凌高发时段和区域,多注意,多监督,早发现、早控制。
3、为学生学习减压,多搞文体活动,增强学生之间的合作意识与交流机会,提高学生人际适应能力。
4、重视学生的心理疏导。可设立心理咨询室,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,通过专业手段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。在欺凌行为发生后,要对学生积极进行心理干预,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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